女职工怀孕有哪些假期
必须享受的休假: 1、产假:98天15天(难产)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)。 2、产前检查: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),应算作劳动时间。 3、产前工间休息:怀孕七个月以上,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,不得安排夜班劳动。 4、授乳时间: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合并使用。 可以请的假: 1、产前假: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 2、哺乳假:女职工生育后,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。 3、保胎假:医生开证明,按病假待遇。 4、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,建议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。
女人怀孕放几天假?
怀孕是不放假的···只有产假··· 产假正常为90天,晚育为120天,难产增加15天,产假期间的工资按休产假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给付,如果享受生育保险的,保险公司付保险基数部分,差额由公司补给,这部分工资不收个人所得税,产检部分,按规定给报销,额外的检测不给报,住院期间的费用直接走医保。公司不能在孕期吸哺乳期开除女工或减少报酬。正常的产检算正常出勤。你可选择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请劳动争议仲裁。
请问:国家规定孕假几个月?
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。这90天又分为:产前假15天、产后假75天两部分。
所谓产前假15天,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。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,若孕妇提前生产,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;若孕妇推迟生产,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(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,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)。
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,由于一些特殊原因,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。
难产、多胞胎的因素,有《劳动法》和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明文规定;但是,晚育、独生子女的因素,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。
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在广东省,实行晚育者(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)增加产假15天,领取《独生子女优待证》者(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,不属于独生子女),增加产假35天。
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,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规定,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,应当予以认可。